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请假销假细则

依照中南大学《本科生管理手册》中相关请假制度,现特拟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请假销假细则。

一.学生在读期间因病需请假的学生,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生开具的病假休假条,学工办审核后方能予以准假。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方能准假:

1.半天假期经班长审批,一天假期经班导师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经辅导员审批,三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如休假期间有授课环节的学生须经授课老师审核同意。以上请假均先交班长审核准假后再报相关负责老师审批。

   2.学生如有直系亲属或祖辈发生意外事故或危重伤病(需亲属与年级辅导员确认情况属实)等事由,需本人递交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学生因就业或社会实践需参加单位面试等活动要离校外出的由本人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学业导师或任课老师同意,再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离校。


三.请假条需注明请假事由、请假人班级姓名、去往地、请假时间段、本人联系方式和家人或其他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请假条需注明:“请假期间个人安全自负”,并递交学工办经老师同意方可离校。回校后需到学工办填写销假记录,否则按逾期不归处理(按每日旷课8节计算)。


四.法定节假日需离校外出的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提交假条并予以登记,假期结束需按时返校并向辅导员销假,否则按逾期不归处理。(按每日旷课8节计算)。


五.长沙市内学生周末需离校回家的,需向年级辅导员请假,回校后及时向辅导员销假,否则按擅自离校逾期不归处理。


六.亲属或朋友来长沙,邀学生外宿,学生必须提前向辅导员提交假条并予以登记,假期结束需按时返校并向辅导员销假,否则按逾期不归处理。


七.休假期间因故不能按时返校需提前向年级辅导员申请续假,经申请同意后方可延假,否则将按逾期不归处理。


八.学习期间严禁以旅游探亲访友为由请假。


以上请假程序均需学生本人提前办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离校后补办手续的均按旷课论处。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工办

2013年3月


2020-04-29 08:58

编辑:王颖娇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