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高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引导高校新闻传播学子及所有大学生深入学习、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湖南省新闻传播学会、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文学院面向湖南省高校在读大学生开展第二届“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践行者”征文活动,征集学生在学习、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撰写的学习或实践研究文章,以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形成“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单位:
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二、支持单位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湖南广播影视集团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
三、主办单位:
湖南省新闻传播学会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人文学院
四、承办单位:
中南大学人文学院
中南大学红色文化创作与研究中心
五、协办单位:
长沙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会
六、征文时间
2024年5月26日-10月15日
七、征文对象
湖南省高校在读学生
八、征文要求
1.围绕征文主题,在教师指导下,结合学生本人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系列课程、讲座、著作、文献等)的体会及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认识撰写学习或实践研究文章,包括理论研究、社会调查、媒体观察、作品评析等。
2.征文应为原创作品,内容真实,表达准确,言之有物,言之成理,合乎学术或相关规范,具有思想性和启示意义。
3.字数以2000-10000字为宜。
4.征文由所在高校或学院遴选后,在截稿日期前集中发送至指定邮箱。初选环节筛除不符合征文主题、学术规范或有明显导向错误及语言文字差错的作品。不接受个人投稿。
九、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221254@cs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冯老师,14726955657
十、评审与奖项设置
1.征文活动组委会将邀请高校、媒体和新闻宣传管理部门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2.评审流程:征文评比分初评、复评、终评三级评审,各评审阶段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读评议,并接受有关纪律部门的监督。
3.评审标准:
(1)主题鲜明,紧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2)内容充实,论据充分,逻辑严密;
(3)表达清晰,语言流畅,文字优美;
(4)创新性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4.征文评比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11月。
5.征文评比拟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若干。
6.组委会向入选作品作者、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并根据作品情况择优公开发表、结集出版论文集。
第二届湖南省高校大学生
“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践行者”征文活动组委会
2024年5月26日
2024-05-29 11:19
编辑:曹修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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