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级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学生“自由申请”,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现将人文学院2024级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4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人文学院本科教务办。
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 ,0731-88836743
附件1:汉语言文学专业分流结果
附件2:数字出版专业分流结果
人文学院
2025年4月1日
2025-04-01 17:12
编辑:曹文珍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分享